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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親⇨「父、母、夫、妻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」。
正印–母親
偏印–後母
正財–妻
偏財–妾
偏財–男女皆為父親
正官、七殺–男命子息,女命作丈夫
食神、傷官–女命子息
比肩、劫財–兄弟姐妹
Marie Laurencin,1883~1956
同日主元之五行,子平法中的十神稱為「比肩、劫財」,與當事人日主「我」,是同一層次關係之神(星)。
所以比、劫在六親中,是指兄弟姐妹。
日主「我」所生之五行,十神中稱為「食神、傷官」
我生者,我自己所生之神,女命的下一代
故「食神、傷官」,在六親中,為女命的子與女。
生日主之五行,十神中稱為「正印、偏印」
生我者為母,故「正印」所指為母親,「偏印」為後母、妾
男命女命論法皆相同。
日主所剋之五行,十神中稱為「正財、偏財」
男命以「正財」代表妻室,「偏財」代表側室,甚或同居之女子
偏財作父親,男命女命俱相同。
剋日主之五行,十神中稱為「正官、七殺」
女命:正官、七殺是指丈夫
男命:正官、七殺代表子女
「妻」在十神中為「正財」,採用「財生官殺」的道理,十神法就以「正官、七殺」作為男命的子女星。
同不同意,子平八字基於此種法則
正印為母,母親樂於聽命父親(古時社會禮法),根據「財剋印」的原理,把「財」作為父,又因父母為異性關係,此財定為「偏財」,以符合陰陽相依的天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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