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卜野鶴老人占卜全書→  

01 渾天甲子
02 六親、世應、動變
03 用神
04 用神、元神、忌神、仇神
05 元神、忌神、衰旺

渾天甲子
乾在內卦,子水寅木辰土;乾在外卦,午火申金戌土。
坎在內卦,寅木辰土午火;坎在外卦,申金戌土子水。
艮在內卦,辰土午火申金;艮在外卦,戌土子水寅木。
震在內卦,子水寅木辰土;震在外卦,午火申金戌土。
巽在內卦,丑土亥水酉金;巽在外卦,未土巳火卯木。
離在內卦,卯木丑土亥水;離在外卦,酉金未土巳火。
坤在內卦,未土巳火卯木;坤在外卦,丑土亥水酉金。
兌在內卦,巳火卯木丑土,兌在外卦,亥水酉金未土。
如占得「天風姤卦」

  父母 戌土
  兄弟 申金
官鬼 午火
  兄弟 酉金
  子孫 亥水
父母 -- 丑土

上三爻是乾卦,即是乾在外卦,午火申金戌土。
下三爻是巽卦,即是巽在內卦,丑土亥水酉金。
點卦由下至上,故裝卦五行,亦由下而上。餘倣此。

六親
生我者、為父母,我生者、為子孫,我剋者、為妻財,剋我者、為官鬼,比和者、為兄弟。
乾兌金兄土父傳,木財火鬼水子源。(乾兌兩宮,八卦俱屬金)
坎宮木子兄屬水,金父火財土為鬼。
坤艮土兄火為父,木鬼水財金子路。(坤艮兩宮,八卦俱屬土)
離宮木父土子孫,水鬼金財火弟兄。
震巽木兄水父母,金鬼火子財是土。(震巽兩宮,八卦俱屬木)
如占得「乾為天卦」

父母 戌土
  兄弟 申金
  官鬼 午火
父母 辰土
  妻財 寅木
  子孫 子水

此係乾宮卦,即照「乾兌金兄土父,木財火鬼水子」裝之。所以辰戌二土為父母,申金為兄弟,午火為官鬼,寅木為妻財,子水為子孫也。餘卦倣此。

世應
乾為天,世在六爻;
天風姤,世在初爻;
天山遁,世在二爻;
天地否,世在三爻;
風地觀,世在四爻;
山地剝,世在五爻;
火地晉,世退在四;
火天大有,退在三;隔世兩位,是應爻。餘卦倣此。

動變
六爻靜則不變,動則必變。陽動變陰,○為陽,動則變--;陰動變陽,✕為陰,陰則變—。假令占得澤天夬變出天風

兄弟
戌土
兄弟
未土  
    子孫  酉金   
    妻財  亥水  
    兄弟  辰土  
    官鬼  寅木
 兄弟
丑土 --
妻財 子水  

右澤天夬為正卦,所變天風姤為之卦。以姤卦初爻之丑土,寫在夬卦初爻發動子水之傍,謂之子水變出丑土;以姤卦第六爻之戌土,寫在夬卦六爻發動未土之傍,即是未出變出戌土。餘爻不動不變,不必寫出。
安六親者,姤卦之丑土戌土原是父母,今俱寫兄弟者,蓋六親須照前卦之生剋而安也,前卦澤天夬,土為兄弟。所以變卦之丑戌二土,亦寫兄弟。餘卦仿此。

用神
1、父母爻
占父母,即以卦中之父母爻為用神。占祖父母、伯叔、姑姨父母,
凡在我父母之上,或與我父母同輩之親,
及師長、妻父母、乳母、拜認之父母、三父八母,
或僕占主人,皆以父母爻為用神。占天地、占城池、牆垣、宅舍、屋宇、舟車、衣服、雨具、綢緞、布疋、氈貨,
及章奏、文書、文章、書館、契約,亦以父母爻為用神。物類眾多,在人通變,一切庇護我身者是也。

2、官鬼爻
占功名、占官府、雷霆、鬼神、妻占夫,皆以官鬼爻為用神。占亂臣、賊盜、邪祟,亦以官鬼爻為用神。物類亦多,一切拘束我身者是也。

3、兄弟爻
占兄弟、姊妹、族中兄弟、姑姨、姊妹、姊妹丈,及結義弟兄,
皆以兄弟爻為用神。
按:
兄弟乃同類之人,彼得志則欺淩,見財則爭奪。
所以
占財物,以之為劫財之神;
占謀事,以之為阻隔之神;
占妻妾俾僕,以之為刑傷剋害之神。
占姊妹丈,以兄弟爻為用神,予屢得驗。至占表兄弟,
以兄弟爻為用神而不驗,還以應為用神者是。

4、妻財爻
占妻妾、俾僕、下役,凡我驅使之人,皆以妻財爻為「用神。占貨財、珠寶、金銀、倉庫錢糧,一切使用之財物什器,亦以妻財爻為用神。

5、子孫爻
占子孫、占女、女婿、侄甥、門徒,凡在我子孫輩中,皆以子孫爻為用神。占忠臣、良將、醫人、花餌、僧道、兵卒,皆以子孫爻為用神。占六畜、禽鳥,亦以子孫爻為用神。
按:
子孫為福德之神,為制鬼之神,為解憂之神,故謂子孫為福神,諸事見之為喜。
獨占功名者忌之,故又為剝官削職之神。

用神、元神、忌神、仇神
用神者,即前各類之用神。
元神者,生用神之爻,即為元神。
忌神者,剋用神之爻,即為忌神。
仇神者,剋制元神不能生用神,反生忌神而剋害用神,即為仇神。
假令金為用神,生金者土,土為元神;剋金者火,火為忌神;剋土生火者木,木為仇神。餘倣此。
不拘占何事,先看何爻為用神?既得用神,須看旺相否?有元神動而生扶否?有忌神動而剋害否?如
辰月戊申日,占父近病,得「乾之小畜」

父母 戌土    
  兄弟 申金    
  官鬼 午火 未土 父母
父母 辰土    
  妻財 寅木    
  子孫 子水    

占者問曰:「此卦係六沖,近病逢沖即癒,予父之病甚重,君看癒于何日?」
予曰:辰土、戌土、未土,三重父母爻,當擇其旺者用之。今辰土父母臨月建,即用辰土為用神。目下病重者,乃因申日沖寅木而暗動,木動以剋辰土之故也。
彼曰:「卦中午火發動,寅木雖則暗動,反生午火而生土,卜書云:『忌神與元神同動,得兩生也。』今止曰寅木剋辰土,不曰午火生辰土,何也?
予曰:午火雖動,化出未土,午與未合,午火貪合不生辰土,所以此辰土單受寅木之剋,不得午火之生,故此病體沈重耳。須待丑日沖去未土,而午火無合可貪,午火生土,其災退矣。果于丑日起床。

元神、忌神、衰旺
元神雖生用神,須旺相方能生得用神。能生用神者有五:
元神旺相,或臨日月,或得日、月、動爻生扶者,一也。
元神動,化回頭生,及化進神者,二也。
元神長生、帝旺于日辰,三也。
元神與忌神同動,四也。
元神旺動,臨空、化空,五也。
此五者,乃有力之元神也,諸占皆吉。
按,古以臨空、化空為無用,非也。殊不知動不為空,待沖空、實空之日,而為有用。如
酉月辛亥日,占謁貴求財,得「兌之解」

父母 -- 未土    
  兄弟 酉金 申金 兄弟
  子孫 亥水    
父母 -- 丑土    
  妻財 卯木    
  官鬼 巳火 寅木 妻財

斷曰:甲寅日得見,財亦如心。
彼曰:「卯木財爻,空而且破,又被金剋,初爻巳火官雖生世,亥日沖散,又化旬空,何以為吉?」
予曰:神兆機於動,予從來不言散,正因巳火化空,所以目下不見,待甲寅日出空相見也。寅財生官,官來生世,故斷甲寅日見,財亦如心。
後果於寅日得見,本日獲財。
無用之元神
元神雖現,又有不能生用神者六:
元神休囚不動,或動而休囚、又被傷剋,一也。
元神休囚,又逢旬空、月破,二也。
元神休囚,動化退神},三也。
元神衰而又絕,四也。
元神入三墓,五也。
元神休囚,動而化絕、化剋、化破、化散,六也。
以上見生不生,乃無用之元神也,雖有如無。

有力之忌神
忌神動而剋害用神者五:
忌神旺相,或遇日月動爻生扶,或臨日月,一也。
忌神動,化回頭生化進神,二也。
忌神旺動,臨空、化空,三也。
忌神長生帝旺于日辰,四也。
忌神與仇神同動,五也。
以上乃有力之忌神,勢同斧鉞,諸占大凶。

忌神動不剋用神
忌神雖動,又有不能剋用神者七:
忌神休囚不動,動而休囚,被日月動爻剋,一也。
忌神靜,臨空破,二也。
忌神入三墓,三也。
忌神衰,動化退神,四也。
忌神衰而又絕,五也。
忌神動,化絕、化剋、化破、化散,六也。
忌神與元神同動,七也。
以上乃無力之忌神也,諸占化凶為吉。
按,上論元神忌神之有力無力者,總貴用神有氣。倘若用神無根,謂之元神有力亦難生,忌神無力亦休喜。
例一:用神無根
如巳月乙未日,自占病,得
「大過之鼎」

  妻財 未土 巳火 子孫
  官鬼 酉金 未土 妻財
父母 亥水    
  官鬼 酉金    
  父母 亥水    
妻財 -- 丑土    

自占病,世爻亥水為用神,被未土忌神動而剋水,幸得元神酉金亦動,忌神未土反生元神之酉金,金生亥水,接續相生,化凶而為吉矣。豈知亥水,月沖日剋,值月破而被剋,如樹無根,雖有生扶,奈生之不起何,果卒于卯日。應卯日者,沖去元神之日也。此謂之用神無根,元神有力亦難生。
例二:元神入墓
又如丑月戊子日,自占病,
得「同人之旅」

  子孫
戌土    
  妻財 申金 未土
子孫
  兄弟 午火    
  官鬼 亥水    
  子孫 -- 丑土    
  父母 卯木    

自占病,世為用神,世爻亥水,子日拱之,又得申金,元神動而相生,乃不死之症。獨疑申金墓於丑月,其不能生乎?
請伊母再占一卦,得
「離之大有」

  兄弟   巳火    
  子孫 -- 未土 未土  
  妻財 酉金    
  官鬼 亥水    
  子孫 丑土  寅木  父母
  父母 卯木    

母占子,子孫為用神。丑土子孫,雖逢月建,不宜動化寅木回頭之剋,目下無妨,交春木旺土衰,必死。又合前卦亥水世爻,得申金元神相生,寅月沖去申金,則危矣。果卒於交春之日。
大凡占病,一家俱可代占,合而決之,生死之月日可知矣。故卦宜多占,斷禍福而更穩。
前卦申金元神,動而生世,當許申日退災。因見後卦丑土子孫變寅木之剋,寅月必危,始悟寅月沖去申金則危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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